關于轉發2019年版《河北省高、中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(試行)》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19-10-29 瀏覽次數:0次
2019年7月15日,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《河北省高、中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(試行)》(冀人社【2019】28號),現予以轉發(詳見附件)。該條件于2020年正式執行,請全體教職工查閱學習。
附件1:高校教師高職高專.pdf
附件2:高校教師思政.pdf
附件3:會計.pdf
附件4:圖書資料.pdf
附件5:衛生技術.pdf
2019年7月15日,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《河北省高、中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(試行)》(冀人社【2019】28號),現予以轉發(詳見附件)。該條件于2020年正式執行,請全體教職工查閱學習。
附件1:高校教師高職高專.pdf
附件2:高校教師思政.pdf
附件3:會計.pdf
附件4:圖書資料.pdf
附件5:衛生技術.pdf